更新日期:2008/03/29 00:07 記者許亞第台北報導
根據統計,國內白熾燈的銷售量每年約有2,218萬顆,年用電量約10.8億度。為推動照明節能及創造優質生活的光環境,政府推動「585白熾燈汰換計畫」,預期以5年時間,逐步推動國內白熾燈汰換為省電燈泡或其他高效率燈具,若全部完成汰換,估計每年可省下約8億度電,減少近50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,相當於1,342座大安森林公園二氧化碳吸附量,或相當於造林2,784萬顆樹的效益。
經濟部能源局指出,汰換白熾燈不僅可響應減碳愛地球的行動,也可省下了可觀的電費。例如以住家或花卉農場常用的100W白熾燈替換為20W的省電燈泡,節約用電達80,一年可節省248元的電費;若是一般在攤商常見的250W的白熾燈替換成55W的省電燈泡,節約用電達78,一年可節省1,410元電費。
雖然省電燈泡的價格較白熾燈高,但不到一年就可以回收成本,加上省電燈泡使用壽命比白熾燈更高出3至6倍,因此汰換省電燈泡不僅省電、省錢又可減少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排放。
能源局表示,照明用電約260億度電,約占全國總用電2,214億度之12,未來若全面採用具高度節能潛力之高效率如省電燈泡、T5螢光燈管、複金屬燈、LED等照明,節能潛力可達30~80間。
目前能源局已將照明能源效率納入管理,並推動節能標章產品認證,今年亦將啟動全面照明改造,由白熾燈汰換做起,並規劃系列提升照明效率及LED應用示範計畫與宣導活動。能源局表示,白熾燈平均使用壽命(約500~1000小時)約只有省電燈泡(約3000~6000小時)的1/3至1/6,而同樣照度的白熾燈比省電燈泡耗電5倍以上。
針對白熾燈汰換計畫,政府已研擬整體配套策略,針對生產面,預計於今年年底公告白熾燈能源效率標準,並擬於2012年施行,屆時不符標準規定之白熾燈將無法再進口或製造銷售,而公有市場也將於2009年以前全面汰換白熾燈改用省電燈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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