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記者曾慧雯、王珮華/台北報導〕經濟部能源局推動「585白熾燈汰換計畫」,預計五年內逐步將國內白熾燈汰換為省電燈泡或其他高效率燈具,每年可省下八億度電,減少近50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,相當於1,342座大安森林公園的二氧化碳吸附量,或造林2,784萬棵樹的效益。
能源局將在今年底公告白熾燈能源效率標準,並擬於2012年施行,屆時不符標準規定的白熾燈將無法再進口或製造銷售。能源局指出,照明用電約260億度電,約佔全國總用電2,214億度的12%,未來若全面採用具高度節能潛力的高效率照明,例如省電燈泡、T5螢光燈管、複金屬燈、LED等,節能潛力可達30%至80%。
能源局說,同樣照度的白熾燈比省電燈泡耗電五倍以上,因此,雖然省電燈泡的價格較白熾燈高,但不到一年就可以回收成本,省電燈泡的平均使用壽命(3,000至6,000小時)也比白熾燈(500至1,000小時)多出三至六倍。
業者指出,以20坪大的空間為例,約需20顆100W白熾燈泡,或20顆20W省電燈泡,每顆每小時可省下80瓦電,若一天使用七小時,每天可省下11,200瓦電,以每千瓦電費3.3元計算,每月可省電費超過1,000元。
至於傳統日光燈發光效率也相當不錯,同樣是好的省電方式,但演色性不佳,照在物體上所呈現的視覺效果令人詬病;現在還有PL型日光燈管與三波長日光燈管可供選擇,耗電量只需要白熾燈泡的三分之一。
最省電也最具前瞻性的照明設備為LED,耗電量是白熾燈泡的八分之一、日光燈的二分之一,但壽命卻是日光燈的十倍,加上體積小、發熱量小,已是照明的明日之星。據估算,國內若有25%白熾燈泡與100%日光燈被LED所取代,一年可省下110億度電,相當於一個核電廠的發電量。
轉貼自自由電子報(2008年3月29日‧星期六‧農曆2月22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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